其他栏目
网站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1-11-10 信息来源:南湖法院


为加强我院网站管理,保证法院网站正常、有序运行,进一步提高我院各项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及时、准确反映我院在审判工作、法院改革、队伍建设等各方面的新内容、新举措,根据国家保密制度和互联网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网站管理职责和权限

       网站的链接、网页的改版、安全维护办公室负责与网络公司协调,予以办理;网站、网页的管理、更新维护由专职网站管理员负责。

      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本院《计算机信息网络系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严禁通过网站传播病毒、游戏和各种有害文件,除具有管理权限的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侵入网站后台管理系统,由此造成后果的,根据情况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二、网页内容的收集和审核

       各部门对于本部门所有法律文书、制式案例、案件报道必须经有关业务庭负责人签字,才能报送办公室信息员处审核,经批准后发布。

       信息资料在编码和发布之前,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涉及本院重要事项或重大、敏感新闻,办公室审查后,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核把关,必要时须经院长审核同意,才能更新上网。

三、网页内容的发布

       网页内容的发布工作由网站管理人员以及具有管理权限的信息员负责。管理人员对经审查、可以对外发布的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编辑,在完成网站的编码和更新之后,在上传前,应认真校稿。

管理人员对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料录入到网站相关栏目后,应做好记录,作为考核各部门宣传调研工作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