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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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0-21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2008131在嘉兴市南湖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朱建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落实“三项承诺”,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把维护稳定、保障发展、促进和谐作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412件,办结5478件,分别比上一年上升13.53%14.29%,未结357件,同比下降15.60%,为建设“平安南湖”、“法治南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依法开展刑事审判,宽严相济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65件,判处被告人851人,分别比上一年上升9.15%15.16%。在审判中,一方面坚持“严打”方针,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和盗窃、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全力打击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犯罪,严惩非法经营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坚持反腐败斗争,严惩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0人。另一方面,坚持区别对待,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深、人身危险性较小的犯罪分子,特别是未成年犯罪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和罚金等非监禁刑,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全年共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113人,免予刑事处罚3人。注重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及自诉案件的调解力度,缓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恢复被犯罪破坏的社会关系。

精心调节民商事关系,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428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4.75亿元,分别比上一年上升14.69%9.73%。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房地产、劳动争议,医疗、交通事故赔偿等案件1043件,促进了家庭和睦,及时保护了受害方和弱势群体的权益。依法审结合同、金融、证券、破产等案件2385件,保障了市场交易的安全和市场主体的平等竞争,有效规范了市场行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慎重处理涉及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股权纠纷、物业管理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和群体性矛盾易激化案件,妥善做好疏导工作,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判中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积极开展庭前、庭中和庭后全程调解,60.68%的民商事案件以调解撤诉结案,调撤率比上一年上升了7个百分点,做到了案结事了。

稳妥开展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涉及劳动与社会保障、土地、城建、交通等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32件,审结30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00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的128件,有力地支持了计划生育、环境保护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在坚持依法审理的前提下,积极探索行政案件案外协调机制,促使纠纷的最终有效解决。共有12起案件经法院做工作后原告撤回了起诉,2起工伤认定和赔偿纠纷经法院与劳动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协调后得到一次性解决。针对行政审判和非诉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和调研,并将意见反馈给相应的行政机关,促进行政机关执法水平的提高,推进依法治区进程。

强化执行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527件,执结标的总金额3.42亿元,分别比上一年上升15.25%109.60%,有效执结率为63%,标的到位率达到77.70%,分别比上一年上升了1.8个和17.4个百分点,继续保持了全省“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法院”的称号。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大执行力度,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增强执行实效,使有条件执行的案件全部得到执行高度重视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成功执结了通用文具、大桥明娟服装厂、海盐蒙迪诗服装厂等一批拖欠工人工资案件,全年累计为511名工人追回工资141万余元。在公安等部门的紧密配合下,经充分准备,妥善执结了2起由行政机关申请的房屋强制拆迁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立足审判,延伸职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拓展以案说法形式,审理生产有毒有害食品(即俗称的瘦肉精)案件到案发地开庭,审理贪污征地补偿款案件联合纪委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扩大了审判效果。与司法局紧密协作,深入乡镇、街道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开展以“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送法进企业”为中心的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促进人民调解水平的提高,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深化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在审判工作中教育、感化和挽救失足青少年。与院校共建,与媒体互动,探索多渠道、多形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途径。全年共举办法制讲座3场,组织师生50余人次旁听庭审,在中央、省级及地方媒体发表各类宣传作品514篇。

二、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努力提高司法为民水平

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永恒的工作宗旨。一年来,我院紧扣“公正与效率”司法工作主题,以深化落实省高院向全省人民作出的“三项承诺”为抓手,通过健全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司法服务功能,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完善司法便民机制,确保群众打得起官司、方便打官司。加强了立案大厅规范化建设,提高软硬件水平,努力争创“文明窗口”。改造完成了新立案接待大厅,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落实了诉讼指导、一站式服务、特事特办、文明接待等九项制度,并为当事人免费提供热水、老花眼镜等用品,日前已被省高院授予省级“文明窗口”称号。在立案大厅单独设立了人民调解室,对立案前未经调解的民商事案件且当事人有调解意愿的,引导进行诉前人民调解,使当事人更好更快更省地解决纠纷。严格执行新《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简化审批程序,全年共依法为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12.48万元。对追索劳动报酬、医疗费、抚养费、赡养费等涉及民生的案件,开设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完善审判工作机制,确保审判公开、公正、高效。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提高审判工作管理水平,缩短办案周期。规范诉讼风险告知制度,提高庭审驾驭能力,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切实提高审判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针对去年诉讼费下调、民商事案件数量激增的情况,全面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8月份经区编委同意成立了简案庭,简易案件的审判周期缩短到20天左右,最多的一名审判员创下单月结案60件、全年累计结案291件的新纪录。

探索执行工作新机制,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深化分权运行机制,实行执行裁决权与实施权相分离,委托拍卖、评估和执行相分离,不断完善统一管理、分权制衡、高效运行的执行工作格局。加强执行监督,制订了《执行案件评查扣罚标准(试行)》,规范了执行工作的细节共66项,促进了执行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高。积极开展夏季集中执行活动,运用蹲点执行、集中曝光、集中查询、强制申报财产令、限制出境等措施,使有能力履行的当事人因不履行付出更大的经济和信用代价。全年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共实施司法拘留28人次,1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加强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的协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凝聚合力,破解执行难,逐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各界配合、法院主导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机制。

健全涉诉信访工作机制,确保群众申诉渠道畅通有效。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形成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保障有力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院长接待、联合接访、限时回复等制度和措施,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一年来共处理来信227件次,接待来访105人次,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建立和完善了信访长效工作机制,高度重视区委、人大、政府及上级批转和交办的信访案件,定期排查存在不稳定因素的信访事项,逐一落实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充分利用司法救助基金化解矛盾、平息纠纷。加大诉讼中风险告知力度,全面推行法官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提高了生效裁判服判率和自动履行率,从源头上减少了信访事项的发生。涉诉信访总量比上一年下降60.62%

三、坚持党的领导,强化监督制约机制

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是人民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一年来,我院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理念,主动向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重要情况和工作部署,争取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加快了人民法庭建设进程,有效地缓解了案多人少的压力,大大提高了审判保障水平。

进一步健全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机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意识,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汇报法院工作,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指定有关部门落实专人办理,院领导认真审核把关,逐一作出答复。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主动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检查法院工作,汇报落实“三项承诺”等工作情况。长期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的工作制度,去年共邀请人大代表250余人次旁听庭审,庭后开展了座谈,增进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情况的了解,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同时,重视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办理政协委员的提案和建议,主动邀请政协委员旁听庭审,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落实人民陪审员工作,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32件,促进了司法民主化水平的提高。认真审理检察院依法提起的抗诉案件7件,其中3件通过调解彻底解决纠纷。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全年各级电视台、电台、报社等记者旁听庭审180余人次,促进了法院审判水平的提高。

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实行监督和管理并重,整合资源,形成集审判监督、信访督查、纪检监察、干警考核为一体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大审判监督格局。加大案件评查力度,坚持每月对案件质量、裁判文书、庭审活动进行检查,严格执行关于裁判文书质量考核奖罚等相关规定,及时整改审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审限督查制度,对超审限案件进行催办、督办。完善重点案件讨论制度,增强审判委员会对审判工作的监督指导职能。案件质量不断提高,全年二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仅占0.66%。改革申诉与申请再审制度,认真做好申请再审复查工作和再审案件审理工作,依法自行提起再审案件2件,其中改判1件,原告撤诉1件。通过完善各项制度,强化监督制约,促进了审判工作的健康发展。

四、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建设,切实提高司法能力

一年来,我院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改善办公条件,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基础建设水平,为公正高效司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后勤保障。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提高队伍政治素质。通过教育,全院干警牢牢树立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公平正义、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处理案件注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工作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全院干警胸怀大局,表现出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精神风貌。

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提升法院和队伍形象。我院把“作风建设年”活动与领导班子“树新形象、创新业绩”活动和区委“践行三创精神、推进三大工程”主题实践活动结合起来,通过大兴学习之风、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法院求真务实的良好形象。在活动中,共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代表等发放“作风建设年”暨“三创”活动意见建议征求函一百余份,走访全区11个乡镇、街道和众多的村、社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了院领导干部与镇、街道的固定联系制度,使“作风建设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大力加强各类业务培训,提高队伍业务水平。进一步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加强职业培训,先后选派优秀法官到其他部门和上级法院挂职锻炼,组织干警35人次参加各类业务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法学理论水平和职业技能。鼓励和支持干警提高学历,去年6名审判员参加了在职攻读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相互促进,总结思考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调研,积极参加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研讨并获二等奖,实现零的突破。不断学习、不断提高、完善自我、促进和谐司法在我院蔚然成风。

坚持不懈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司法廉洁。严格贯彻执行《南湖区人民法院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方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和完善了廉政档案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加强法院廉政文化建设。创新形式,充分运用《南法清风》廉政教育专刊这一载体,配合观看反腐倡廉教育片、参观反腐倡廉展览、上党课、参加廉政教育宣讲等一系列活动,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连续保持十二年无违法违纪。

强化基层基础建设,提高审判保障水平。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做好基层基础工作。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成立了“两庭”建设领导小组,指导、落实两庭建设工作。努力改善法院办公办案条件,简案庭、立案接待大厅改造工程和档案室扩建工作顺利完成,凤桥法庭已开工建设,新丰法庭建设的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全院基层基础建设实现较大改善,后勤服务和审判保障水平得到了提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和荣誉,这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效监督指导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南湖区人民法院,对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法院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仍有一定差距。民商事案件数量大幅上升,群体性案件和复杂疑难案件增加,案多人少的矛盾更为突出,工作压力较大、负荷较重。三是司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案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执行难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我院将正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08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一年,也是法院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的一年。我院的工作思路是:以十七大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全面提升各项审判职能,深化落实“三项承诺”,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具体是:

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引,促进审判职能作用的再提高

要深入学习十七大精神,把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与充分发挥法院各项审判职能作用相结合,提高司法为民水平,促进民生保障。在履行职能中,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继续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探索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提高办案效率,优化办案效果;继续深化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改革,探索解决“执行难”的新途径,实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涉诉信访和司法救助工作,加大处理涉诉信访的力度,切实落实好矛盾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

二、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促进法官队伍素质的再提高

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以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和人民法庭基础建设为契机,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模范五好法庭”等争创活动,在全院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注重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着重培养干警自我学习、自我改造、自我奋进的观念,增强责任意识、形象意识、全局意识和民生意识,变“要我提高”为“我要提高”,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正确的职业行为导向,打造一支专业型、文化型、服务型的高素质法官队伍。

三、以规范化管理为主线,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水平的再提高

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总结近年来法院工作管理的经验,加强内外监督,以管理促规范,以规范促进审判执行工作的公开、公正与高效。按照省高院规范化建设要点的部署和我院实际,今年要以解决庭审程序、法律文书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整个审执工作从立案到执行都有章可循,从行政管理到思想政治工作都有纪可依,使整个考核制度更加公平、奖罚更加分明,实现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人性化、文明化。

四、以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为保障,促进基层基础建设水平的再提高

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按照审判、执行工作的规律,结合我院实际,从办得到的事情做起,从迫切需要解决的事情抓起,继续做好基础工作。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继续加强人民法庭的建设,努力改善法院办案办公条件,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诉讼环境。坚持科技强院,充分利用现有计算机网络资源,加强信息网络集成化建设,节约资源,提高效率。坚持基础建设与文明创建活动相结合,提高干警的司法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软硬件建设齐头并进,使法院各项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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