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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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3-10-21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02月 日在嘉兴市南湖区第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朱建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法院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9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深入推进“八项司法”,强化审判职能,推进法院改革,狠抓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出台《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南湖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764件,办结7604件,与去年相比分别上升5.89%5.82%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和预防犯罪。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487件,判处被告人882人。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惩处放火、强奸、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的抢劫、盗窃等多发性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482875人。开展严厉打击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共审理此类案件2280人,对赌博犯罪分子从严惩处,共有68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打击严重交通肇事犯罪,审结交通肇事案件3031人,对醉酒驾车、肇事后找人顶包等情形均依法判处实刑。对于初犯、偶犯,特别是未成年犯罪人,注意从宽政策的应用,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抗,全年共判处非监禁刑(包括宣告缓刑、单处罚金、免刑等)98人;引入庭前社会调查评估制度,推进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共有3名被告经委托矫正办(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调查评估后依法适用缓刑,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民商审判坚持能动司法,服务经济“保增促调”。全年共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4968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11.16亿元,分别比上一年上升11.67%48.98%。坚持能动司法,加大调解力度,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服务,慎用财产保全,加强沟通协调等多项应对措施,努力防止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连环诉讼,努力维护有市场、有发展前景的困难企业、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生存。妥善、慎重审结借款、民间借贷、担保、典当和破产等案件共1229件,涉案金额5.27亿元,分别比上一年上升66.08%94.82%。对审理中发现有犯罪嫌疑的72起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精心审结商标权、技术转让合同等知识产权案件,为辖区企业科技的创业创新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对于民商事案件,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行政调解、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指导人民调解员200余人次,通过进驻交警队调解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889起。2009年我院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民事案件共3121件,调撤率达63.95%

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推进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在行政审判中,我院坚持从促进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积极做好监督、疏导和协调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促进官民关系和谐。全年共受理涉及城建、劳动与社会保障、民政、环保、公安等行政机关的行政案件122件,审结54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94件,其中裁定准予执行的79件,执行到位金额474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环境保护、计划生育、征兵工作等涉及民生案件的执行。在坚持依法审查,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积极探索行政案件案外协调机制,最大限度地增进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与信任。通过协调,25%案件的原告主动撤诉或在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后撤诉。定期召开行政审判与行政复议联席会议,就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行政复议部门开展经常性的沟通与协调。联合区法制办组织全区40位局级领导干部旁听行政案件,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意识,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的开展。

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合力破解执行难。扎实开展为期14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未结案活动,对2008年以前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并按照履行能力和案件性质进行分类梳理,严格落实“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使15件有财产案件得到执结,21件重复信访案件的当事人息诉息访,2634件无财产案件依法按规定方式结案。积极推进执行机制建设,设立执行指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24小时受理执行案件财产和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加强执行和解,增强执行工作社会效果。2009年,我院通过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促使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主动履行义务的570件,占结案总量的28.66%。积极争取党委、人大与政府支持,改善执行环境;加强与公安、工商、城建、金融等单位的联系与协作,有效地发挥执行威慑联动机制的作用。全年共执结执行案件1994件,其中,62.08%的案件得到有效执结,执行到位金额2亿元。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强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继续完善和推行院长接待、限时回复、预约接访、领导下访、联合接访等制度和措施,及时倾听并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共处理涉诉来信68件次,息访率为60.3%,接待群众涉诉来访25人次,息访率为63.53%。及时处理上级政府部门和上级法院交督办的信访案件46件。全面推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有效提高生效裁判服判率、自动履行率和初信初访息访率。深入基层,采取送法下乡、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2009年共开展法制宣传8场次,发放宣传资料500份,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稿件643件。

二、优化措施完善机制,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院围绕“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以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不断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措施,健全公正高效审判机制。

坚持民本司法,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加强基层法庭建设,凤桥法庭、新丰法庭新审判大楼相继投入使用,法庭硬件建设得到根本改善。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在企业较为集中的工业区设立巡回法庭,方便群众诉讼。继续扩大、规范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增强诉讼便利,全年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民事案件达81.5%。继续加强立案接待大厅规范化建设,对导诉、立案、收费和申诉等实行“一站式”服务,体现司法的人文关怀。加大司法救济力度,对确有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及时提供司法救助。全年共为584件案件当事人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20.33万元。高度关注农民工年终讨薪等涉案民生问题,开通“诉讼绿色通道”,简化诉讼程序,加大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强制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地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共执结欠薪纠纷案件362件,为1155名工人追回拖欠工资128.55万余元。

践行阳光司法,进一步推进审判公开。出台《打造“阳光司法”品牌的实施细则》,涉及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七方面,明确27个必须公开的办案过程关键环节,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公开,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实施业务流程节点控制工程,编写《业务流程节点》,严格节点操作,规范司法行为,防止司法行为的随意性,消弭当事人对实体结果的不满,赋予裁判结果直观的公正性,促进纠纷的解决。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阳光司法”工程宣传活动中,全体领导班子深入走访了村(社区)、重点企业,召开村(社区)干部座谈会和“两代表一委员”座谈会。此外,组织骨干法官前往建设街道、余新镇等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咨询。

围绕规范司法,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严格落实审判流程管理、案件质量评查、案件督查、错案追究和岗位目标考核责任制等制度,实现对个案审判质效的动态监控。依托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办案流程管理,以审判质效评估体系为基础,对反映收结案、案件质量和效率等情况的26项刚性指标,进行定期通报、分析,确保审判质效的提升,我院法官人均结案数、民事调解率等指标在全省法院中排名靠前。科学界定繁简区分标准,提高审判效率,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170件。

三、坚持从严治院,进一步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我院始终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着眼自身找差距,努力提升队伍整体素质,实现法院自身科学发展。

深入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区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突出法院工作特色,围绕当前“破解执行难问题、提高法官司法能力”两大难题,着力加强法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举办专题报告会,认真学习交流研讨;深入基层调研,提出司法建议,得到了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召开民主恳谈会,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通过活动,广大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得到切实增强。

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活动,加强审判作风建设。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人民群众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使法院工作更加符合民情、体现民意、服务民生、赢得民心。积极征询、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需求和新期待,开展“法官下基层访企业”活动,通过走访、座谈、送法等形式,及时了解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解决涉法问题,防范风险。把握社情民意,积极开展帮扶结对、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等社区结对共建活动。院领导带头参加信访接待,处理重大疑难涉诉信访老案。

坚持多措并举,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司法考试、学历教育,目前,已经取得或正在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的有17人,占法官人数的35.42%。大力加强岗位培训,举办或组织各类业务培训班21批次,培训人员59人次。深化业务庭例会制度,加强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全院裁判文书评比、规范庭审评查等活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提升干警的业务能力。注重调研对审判工作的智力支持,积极组织干警参与全市法院系统学术论文评比,其中一篇获二等奖,两篇获三等奖。针对干警办案压力较重情况,不定期找干警谈心谈话,邀请心理学专家开展心理辅导。一年来,通过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共有42人次受到各级表彰。

注重廉洁司法,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公开24小时举报电话,全面接受当事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所有人员不分性质均作出廉洁司法承诺。出台《关于开展廉情风险防范管理机制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廉政风险点的查控工作,按照现任岗位查找廉情风险点。向当事人发放《廉政、作风建设监督跟踪卡》,对案件审理、执行及有关财产的评估拍卖全部程序,当事人均能全程参与监督。积极应对省高院大标的额案件的进一步下放,出台《大标的额(300万元以上)案件廉政监督办法》,实行登记备案,严格审批权限,预防司法腐败。

四、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意识,自觉将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落实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工作部署,及时主动向党委汇报请示。进一步强化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积极主动报告法院工作部署和重大案件审判执行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去年6月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法院执行工作情况》。创新庭审旁听模式,自去年5月开始,人大代可表通过“菜单式”方式,自主选取各类案件进行旁听,共邀请代表委员312人次参与10次庭审旁听。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编发《代表委员情况通报》,通报法院审判执行情况和队伍建设情况。

一年来,在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实现了审判职能有效发挥、队伍建设稳步推进的目标,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区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上级法院有效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南湖区人民法院,对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人大代表、各位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经济形势,审判人员的司法能力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二是受金融危机影响,当事人履行能力下降,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难以有效清偿的案件日益增多,执行难问题尚未解决;三是司法保障机制与审判执行任务要求不相适应,案多人少的问题依然存在。对此,我们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积极应对,认真改进。

新的一年,我院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主线,以关注涉案民生为重点,以落实“八项司法”为抓手,履行审判职能,规范司法行为,优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努力为建设“法治南湖”、“平安南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加强审判工作,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高度重视国际金融危机形势的变化,高度重视能动司法的作用,高度重视司法政策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法院工作,妥善审理在稳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坚持宽严相济惩治罪犯,针对当前“两抢一盗”、赌博等犯罪猖獗的实际,坚持从重从快惩处。充分发挥民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调节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依法服务企业自主创新和经济转型升级,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坚持监督、维护、协调并重,完善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互动机制,促进官民和谐。完善执行协调配合机制,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努力破解执行难。探索建设处理涉诉信访的长效机制,做好矛盾的疏导化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二、认真落实民本司法,完善便民惠民措施。面对当前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继续认真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充分发挥立案窗口的服务功能,加强立案环节的诉讼指导和法律释明工作,切实保护诉权。做好诉讼费减、缓、免工作,加强与法律援助机关的沟通协调,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和法律援助体系。深化诉讼“绿色通道”, 对于涉及民生的案件及时保全,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执行。进一步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方便群众诉讼,高效提供法律服务,助推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努力践行阳光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优化内部审判管理,严格业务流程节点管理,规范审判和执行行为,使审判和执行的整个流程更加透明公开;加快推进数字法庭建设,让现代科技创新审判方式方法,让公正“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完善旁听制度,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公民旁听案件。进一步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确保严格公正文明司法。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法院党建工作和队伍建设。强化宗旨教育,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认真落实浙江“法官职业四要”,着力提高广大法官一心为民的职业操守,夯实司法为民的思想根基。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法官的专业知识素养和案结事了的能力。继续狠抓廉政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健全审判权执行权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

各位代表:我们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党和人民的重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振奋的精神,开拓创新,真抓实干,把法院工作继续推向前进,为建设“法治南湖”、“平安南湖”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院工作报告相关名词解释

 

“三个至上”:是指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八项司法”:是指能动司法、和谐司法、民本司法、协同司法、规范司法、阳光司法、廉洁司法、基层司法。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行政机关作出的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

“五定一包”: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任务、包案到领导和个人。

“五个严禁”: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廉洁司法而规定的各项禁令。具体内容为:严禁接受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严禁在委托、评估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法依纪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浙江法官“职业四要”:是指处事要严谨,讲话要亲和,办案要公正,为人要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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