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9日 星期二
司法统计数据
2015年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0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114在嘉兴市南湖区第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南湖区人民法院院长 朱建宏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法院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南湖法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深入实施四大行动,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2090件,办结12097件,同比分别上升4.41%4.46%,全院人均结案数为全省平均数的1.56倍,一线法官人均办案259.87件。一年来,共有11个集体、53人次荣获各级荣誉表彰。
一、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受理刑事案件1180件,审结1218件,判处被告人1768人,其中54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从严惩处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两抢一盗等案件404件,判处被告人538人。严厉打击危害民生犯罪,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案件3758人。加大对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的打击力度,审结此类案件143313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案件1623人。贯彻新刑诉法精神,加强刑事被告人人权保障,为86名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坚持宽严相济,对情节较轻、危害不大以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从轻处罚,共判处缓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878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实行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
注重调判结合,维护涉案民生。民商事审判坚持以民生为导向,以调促和,以判止争。受理民商事案件7770件,审结7798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30.35亿元,同比分别上升5.67%5.51%11.84%,调解撤诉率73.74%。促进家庭和睦、社区和谐,审结婚姻家庭、相邻关系等民间纠纷721件。注重利益平衡,引导理性解决,尽可能减少社会冲突和对抗,审结劳动报酬、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1847件。注重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买卖、担保、加工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1122件。加大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债权案件627件,通过司法程序化解银行不良资产11.14亿元。优化创业创新环境,努力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与有利环境,审结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案件194件。积极营造公平开放的贸易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85件。
严格审查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原则,兼顾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和保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受理城市规划、民政、房屋登记、信息公开等各类行政案件47件,审结38件,其中行政机关败诉案件5件。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工作力度,经法院协调促成和解撤诉5件,促使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依法审查城市房屋拆迁与征收、环境保护、土地违法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1件,裁定准予执行45件。加强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通过召开府院联席会议、举办法制讲座、邀请庭审旁听、发送司法建议等形式,防范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综合治理执行难题。共收执行案件3019件,执结2964件,执行到位6.98亿元。开展为期半年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追索劳动报酬、赡养、扶养、抚育等案件786件,对108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到位金额3485.20万元。加强与社会信用体系的对接,加大对失信老赖的惩戒力度,将724个失信自然人和法人信息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开曝光,通过限制其申请贷款、招投标、市场准入、乘飞机乘高铁等行为,促使42件案件自动履行。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利用点对点执行查控协作机制,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车辆、房地产等财产1166件次。加大对抗拒执行、逃避执行的惩治力度,拘留、罚款、限制出境116人。落实执行24小时备勤制度,成功抓获39人,执结积案13件,促进执行到位98.93万余元。
完善便民诉讼机制。大力推进零佣金的网络司法拍卖,依托不动产司法拍卖按揭贷款机制,成功办理全市首例网拍房产按揭贷款,为网拍竞买人提供融资便利。全年所有拍品均通过上网拍卖,共成交159件,总成交额1.6亿元,累计为当事人节省佣金530万余元。继续推进巡回审判、午间法庭、假日法庭等便民举措,共巡回审理案件1384件。加大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和救助,为419名农民工追回欠薪497.2万元,依法准予缓、减、免诉讼费7.6万元,发放救助金13.2万元。
创新审判工作机制。探索审判长负责制,下放裁判文书签发权,依法落实相应责任。推行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发挥指导、示范作用,院庭长审执结案件2738件,化解信访案件12件。应对劳教制度废止后部分治安案件分流入罪的问题,与公安、检察联合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结轻微刑事案件186件,平均审理天数8.8天。试点民商事裁判文书简化工作,判决书篇幅缩减近三分之二,有力促进了办案效率的提高。建立超6个月、9个月、12个月案件防控清理机制,预防和解决部分案件久拖不决现象。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上网公布裁判文书2655份。通过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及时发布重要工作动态、直播典型案件庭审。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助推社会经济改革发展
依法保障重点工作推进。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就五水共治三改一拆、生猪养殖业减量转型三项重点工作分别成立工作小组,进村入户开展法律指导,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助推五水共治依法、有序、顺利开展,制定实施《关于为全面实施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在刑事、行政、民事、执行等方面为五水共治提供司法保障。为有效预防、及时解决涉水纠纷,在4个派出法庭和行政庭各确定一名治水法官,专门负责涉水案件的审理和涉水法律问题的答疑。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件,判处被告人12人。坚持裁执分离原则,依法妥处涉重点工程、三改一拆的诉讼案件88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搬迁、拆除违法建筑等案件12件,依法准予强制执行11件。
优化涉企群体性纠纷处置。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涉困企业,针对中港城、开盛小商品市场等专业市场群体性纠纷,在区委领导下,积极配合政府职能部门,构建联动机制,整合多方力量综合化解矛盾,维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共调解办结嘉兴嘉斯茂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系列纠纷1275起,标的额5809万余元。涉开盛小商品市场系列案件破产程序已依法启动。对44件涉雪铁龙4S店案件实行归口管理,积极协调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帮助车主拿到车辆合格证,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全年审结涉企案件4130件,标的额23.59亿元,既实现了涉企纠纷的平稳化解,又为辖区转型升级发展腾出要素空间。
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认真梳理分析审判执行实践中反映的经济发展、社会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向党政和有关单位建言献策,共发出司法建议6份,其中《关于加强市场监管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建议》得到市、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积极响应,受到市领导的批示肯定。针对大幅上升的物业纠纷,向相关部门建议建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推动司法局等部门成立全市首个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既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又抓好依法终结、依法治闹,共办理来信来访40件,同比上升21.21%,其中终结移交3件,确保信访案件从司法程序中有序退出。进一步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4个派出法庭办结各类案件2408件,占全院结案总数的19.91%。注重普法宣传的覆盖面与实效性,全年共举办模拟法庭、普法讲座等活动13场次,650名群众参与活动。加强对典型案例、工作成效的报道,发表司法新闻稿件750余篇。
四、多措并举固本强基,着力建设过硬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和司法作风建设。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会议精神指导和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开展国家宪法日法官集体宣誓活动,加强司法良知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查找四风问题,制定实施领导办案制、精简公文、谈心谈话等制度规范11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审判执行工作突出问题。
注重司法能力建设。针对律师、群众反映的少数法官能力不强问题,通过组织庭审观摩、疑难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比、撰写调研文章等活动,提升庭审驾驭能力、认定事实能力、判决说理能力和调查研究能力。完善审判职务晋升机制,实施量化考评,对9名助理审判员提请人大任命为审判员。加强内部审判管理,每月定期通报法官个人绩效数据,营造赶超比学的良好氛围。强化挂职交流和实践锻炼,6名干警分别在上级法院、区级部门和联挂村挂职锻炼。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省高院《法官业外行为指引》,加强对干警业外活动监管。落实最高院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制度,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开展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进一步严明纪律,整顿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强化作风效能督察,坚持周巡查制度,班子成员带班明察、监督员暗访,对工作纪律、文明司法、着装礼仪等进行全方位监督。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廉政微电影展播、干警家属为法院廉政建设献一计等活动。建立廉情约谈制度,实行分层谈话、分级负责,对可能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引领作用,深入开展红廉六个一活动。
五、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认真贯彻区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法院工作的决议,认真办理《关于区法院尽快吸收专业人士参与人民陪审工作的建议》,办理结果获代表高度肯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认真落实相关审议意见,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联合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督查联络工作,邀请260余人次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座谈交流,接受庭审评议5次。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下,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数量从31名增至145名,为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起到积极作用。落实精简文件要求,改进通报形式,以短信方式每季度向两代表一委员发送《工作情况通报》。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提起的抗诉案件4件,其中维持1件,改判2件,调解1件;办理检察建议9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机制,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3次。每月开展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增强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共有530余人次受邀参加。自编自导自演拍摄法制微电影,向公众展现法院干警精神风貌,传递司法正能量。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能够取得一定的成绩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向长期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工作中还存在不足和困难:一是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有的干警化解复杂矛盾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尚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审判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案件总量维持高位的态势短期难以改变,许多纠纷成因复杂,仅靠司法手段难以有效解决;三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暴力抗法、规避执行、利用网络炒作个案等情况时有发生,法院在引导社会更好地认识和尊重司法规律方面还有欠缺。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有关各方支持,尽最大努力加以改进。
2015年,我院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巩固深化八项司法,着力抓好执法办案,探索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加快建设富裕美好文明自信的现代田园城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六方面工作:
第一,努力在捍卫公平正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促进权利、规则和机会公平。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落实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促进平安南湖建设。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继续推进专业化审判,通过民商事条线例会、疑难案件研判等机制提升审判质效。认真贯彻落实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探索执行长负责制工作模式,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
第二,努力在推动改革发展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牢牢把握区委八届九次全会部署要求,妥善审理与产业结构升级、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等密切相关的各类案件,为推进经济、城乡、社会三转型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加强涉企、涉金融、破产类案件的审判,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认真研究全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确保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努力在践行为民宗旨方面实现更大进展。加大涉案民生保障力度,创新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妥善审理好食品药品安全、医患纠纷、欠薪等涉民生的各类重点案件。依12368服务热线、门户网站、诉讼服务大厅三个平台,为群众提供规范、文明、细致、周到的诉讼服务。加强人民法庭建设,继续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深入开展进村入企送法活动,提升司法便民利民实效。继续开展好庭审直播、公众开放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活动,运用官网、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
第四,努力在推进司法改革方面迈出更大步伐。在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上级法院指导和社会各界支持下,探索推进凤桥人民法庭司法改革试点工作。试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规范司法行为。落实案件受理制度改革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切实保障当事人诉权。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发挥好人民陪审员作用,不断扩大司法民主。
第五,努力在严格队伍管理方面体现更大力度。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以提升能力素质为根本,以优化队伍结构为要求,以强化科学管理为手段,全面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健全完善培养机制,搭建实践锻炼平台,切实增强青年法官的司法能力。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狠抓四风问题整改,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加强法院文化建设,落实关心关爱干警举措,完善法官职业保障措施,增强队伍凝聚力。
第六,努力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取得更大成效。进一步增强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做好年度报告、专项报告等工作,严格落实代表建议办理制度,积极拓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络渠道,更加广泛地听取意见建议,确保正确执行宪法法律。自觉接受政协、检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改进法院各项工作。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将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工作,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负时代、不辱使命,为建设法治南湖、平安南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
 
《南湖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有关用语说明
 
1.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2.“点对点执行查控协作机制:是以法院执行查控工作为主,以公安、国土、房管、车管、工商、金融机构等为协助义务单位,点对点搭建网络查控平台,进行相关数据信息的直接交换,实现对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的快速、有效查控。
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指对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依照法定程序、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办案期限的工作机制。
4.裁判文书简化:是指对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案件,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实行要素式和令状式裁判文书改革,利于案件审理提速,使诉讼当事人尽快拿到裁判结果。
5.裁执分离:是指作出裁决机关(机构)与执行裁决的机关(机构)应当分离,即不能由同一机关(机构)既行使裁决权又行使执行权,从而体现权力的监督与制约,防止权力的滥用侵犯相对人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于2012410发布的《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对房屋征收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一般由法院审查裁决,政府组织实施。
6.“红廉六个一活动:分别是春节后上班首日举行重温法官誓词宣誓活动,组织干警参观南湖红廉馆,举办走群众路线树清风正气知识竞赛,拍摄法制微电影《来自法院的你》,举办红色南湖金色天平主题摄影展评,开展亲情线家庭家庭助廉活动。
7.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为扩大司法民主,20135月,最高法院部署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力争两年内各级法院实现陪审员数量翻一番,确保基层群众所占比例不低于新增陪审员的三分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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