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上午,南湖法院对经开区长水街道隆兴农贸市场一摊位进行强制腾退。 2016年5月,法院受理嘉兴市长裕投资有限公司状告易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审理,法院依法判令易某立即交回其承租的摊位并支付摊位占用费和违约金。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并没有履行义务。9月7日,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法院向被执行人发送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材料,并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易某,要求其主动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在向被执行人发布了腾房公告,其逾期仍未履行的情况下,法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此次强制腾退,法院和长水街道、长水派出所、经开区行政执法大队长水中队等多部门联动执行,历经四个小时,将腾退完毕的摊位交给申请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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