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以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夯实基础,凝聚合力,重拳出击,蹄疾步稳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了显著成效。2017年,南湖区法院执结案件数4683件,同比上升29.9%;执行到位金额11.44亿元,同比上升85.41%;实际执行率54.4%,同比上升13.28个百分点;标的到位率38.59%,同比上升11个百分点。
外部借力 构建执行联动格局
“您好,你院要求协助控制的袁某、沈某,已被抓获……”2017年6月7日,南湖区法院执行局干警程晶晶接到当地新街派出所电话。
一年前,南湖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袁某偿还王某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损失,沈某负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袁某、沈某迟迟未还款。不得已,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袁某、沈某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没有存款,名下也没有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长期外出,下落不明。法官对袁某、沈某采取了公安协助布控措施,积极查找两人的下落。
获得线索后,执行干警火速赶往派出所,对两人采取拘留措施。经过一番思想工作后,两人当天就主动履行了全部执行款。
“执行难的解决不能靠法院一家单打独斗,也不能单靠强制执行这一途径。”南湖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召集相关部门召开协调推进会时强调。去年2月,区委办、区政府办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南湖区综合治理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通知》。与此同时,人大也出台《关于推进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将执行联动触角延伸至公安、国土、市场监管等职能单位,形成法院主导、各部门支持、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格局。
该院也为此专门成立工作小组,形成立审执协调、各部门配合的“一盘棋”格局,多次召开专题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跟进,组建集中查控组,提升执行效率。同时设立9个备勤小组24小时备勤,随时接受举报、随时出发布控。
重拳出击 强化执行惩戒威慑
“出发!”1月23日凌晨3点,深冬寒夜,警灯闪烁,南湖区法院49名干警集结完毕,一场“冬日融冰”行动悄然打响。随着该院副院长陈兵一声令下,12辆警车分成7组分赴各个片区,对54件案件开展执行行动。
至活动结束,共拘传被执行人19人,拘留3人。经必要的执行措施以及法律释明,当场履行8件,给付现金36万元。执结、和解执行案件14件,标的额261万元。
去年以来,南湖区法院抓住“黄金期”,因案制宜,适时组织开展了一场又一场形式多样、成效显著的集中执行行动,对“老赖”形成了全面“围剿”态势。
执行中,“老赖”喜欢东躲西藏,为此,南湖区法院也是动足了脑筋。1月30日,南湖区法院启动“执行无忧”悬赏保险,把“悬赏举报”纳入执行“工具箱”,通过悬赏公告,将寻人悬赏“撒网”到全国各地,对“老赖”财物“四海通缉”。多方收集信息随时接受举报的同时,还与公安合作,进行深度追踪,连一些地方的地铁监控都成为“追踪利器”,同时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制裁力度,列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进行曝光,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被执行人产生强大的心理压力,助力遏制逃债行为,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
与此同时,南湖区法院将打击拒执犯罪作为破解执行难的有效方法,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重点打击转移财产、拒不申报财产、拒不腾空房屋、拒不交付车辆等抗拒执行的行为,营造了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倡导建立诚信社会的良好法治氛围。今年以来,南湖区法院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13起,其中,3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科技保障 助推执行公开规范
家住宁波的被执行人孙某因民间借贷欠款300万元到期不还被告上法院,判决后还是拒不履行,始终自称“没钱”。孙某在嘉兴市没有固定资产,法院能查到的所有账户也是空空如也,法官通过数据平台,查询到他在当地法院也有案子缠身,而且已经准备拍卖一套他的房屋,执行法官马上与当地法院联系,在房产拍卖后为申请人拿到了部分款项。
据了解,南湖区法院依托全省联网的执行管理系统,实现了全省范围内对被执行人“全搜索”,一方面可以通过检索功能查找到被执行人的相关身份、社保等信息,通过关联搜索查询被执行人在全省法院涉案情况,另一方面也能在被执行人企图隐匿行踪时,直接通过该系统请求公安机关协助查找被执行人。
“自从用上了数据平台,几乎每天都有’失踪’的被执行人被找到。”该院执行局法官尝到了“互联网+”的甜头,如今,“一张嘴、两条腿”的传统执行方式已经远去,向信息化要效率,向互联网要速度,执行工作搭载着科技力量驶入“快车道”。
在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南湖区法院判决刘某承担交强险赔付不足部分损失66316.26元的30%即19894.88元。但刘某没有履行义务,原告为此向法院申请执行。
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法官通过多方查询,查到刘某名下确实有存款万把块钱,虽然不够支付赔偿款,法院还是决定先将其账户冻结。但刘某还是试图寻找各种方式拖延不还。
进入当年10月底,执行法官想到马上就是“双十一”了,很多人为了“抢购”会先把钱打入支付宝账户。执行法官经过“点对点”查控系统查询发现,果不其然,在刘某的支付宝账户查到有余额5800余元,执行法官当即向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出具扣划及冻结裁定书,对方协助将其余额全部扣划,并将刘某的支付宝、余额宝账户进行了冻结。
这一下子击中了被执行人的“七寸”,刘某主动找到法官,全额履行了付款义务。
信息化深刻改变法官的执行方式,执行法官深切体会信息技术带来的“千里眼”和“顺风耳”的奇效。南湖区法院通过“总对总”查询系统,2016年以来查询存款28.19亿元;“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量达到10.46万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