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卡逃费是指在高速公路上,驾驶员通过交换不同行程的通行卡,相互改变入口站点,以达到少缴车辆通行费的目的。去年以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共受理涉高速公路换卡逃费诈骗案件15件99人,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 调研显示,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发展迅速,形成区域性规模。被告人涉案时间大多不足一年,逃费路线较为集中。大部分被告人同属于一家运输公司或系老乡,通过微信、QQ、电话这些廉价、覆盖面广的方式获取车辆运输信息,自行联络换卡。部分被告人甚至直接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里寻找“同伙”,利益链延伸至不同运输公司间,逐渐形成了一个线路相对固定的区域性逃费群体。此外,审理中发现,被告人所属公司存在默认逃费情况,以“无发票”为由,从本应报销过的路费中扣除约200元,三方获利。 手段升级,呈现专业化趋势。团伙作案,换卡对象又不固定,最多一起案件被告人多达40人。除常规的相约在某服务区或监控弱化路段换卡以外,还衍生出一些人专门从事该行业,“以重换轻”,帮助被告人换卡逃费。如该院审理的被告人丁某等7人诈骗一案,丁某与宁波某运输公司的6名货车驾驶员合作,用自己的轿车跟大货车在高速公路出口前一站换卡,从嘉兴到宁波一趟逃费800元,半年间共逃费85万余元。 管理不足,技术防范有待加强。首先,高速公路收费站自助发卡机存在漏洞,驾驶员可自行选择领取大车或小车的卡,给“以重换轻”“以大换小”逃费的驾驶员留下可趁之机。其次,收费员识别换卡行为的能力欠缺,换卡车的通行卡在付费时一般会显示“严重超时”“车牌不符”“车型不符”等提示,驾驶员常能以车辆故障、停靠休息、进口处录入错误等理由搪塞过关。再次,驾驶员利用锡纸包裹通行卡屏蔽定位信号,干扰车辆行使路径信息,导致收费员无法发现换卡行为。 南湖法院针对上述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构建完善的打逃体系。整合公安刑侦部门、高速交警、路政、交通等多方力量,联合开展打击偷逃专项行动;成立打击偷逃的专业队伍,实行分级管理,组建现场工作队伍和后台稽查队伍,做到现场检查无死角,后台审查全方位。 构建防逃费技术体系。建立偷逃黑名单,通过车辆识别系统来识别行驶路径并进行对比取证,记入黑名单;加强跨路段、跨省合作,建立逃费信息共享平台,实时共享逃费车辆信息,并将逃费车辆信息及时通知至各收费站及车道,实现逃费车辆准确锁定。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议立法部门通过实证研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重对高速逃费行为的处罚,以维护良好的营运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