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法院开展强制腾退行动
发布日期:2018-05-22 信息来源:南湖法院

    5月22日上午,南湖法院对申请执行人嘉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等返还原物纠纷执行一案实施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在法院发出执行通知书、张贴腾退公告的情况下,仍旧不主动履行腾退义务。法院联合公安等部门进行强制腾退,委托公证处现场公证,并邀请南湖区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及新闻媒体到场见证。本次腾退范围为被执行人占有的位于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夏家浜嘉兴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内的员工宿舍2110室,历时一个多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