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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霸占厂房 拘留第二天主动和解
发布日期:2019-06-19 信息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院真的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近日,浙江新正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骏力服装有限公司的负责人同时来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向执行干警送上锦旗和感谢信,对法院全力帮助企业解决一桩厂房腾退案件表示感谢。

股东占用新旧厂房

判决后仍拒不腾退

2013年4月,浙江新正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嘉兴凯楠服装有限公司及吴某签订合作意向协议,采取先租赁后转让股份的方式和嘉兴骏力服装有限公司进行合作经营,并签订了一系列合作协议和租房协议,最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凯楠公司承租骏力公司位于嘉兴南湖经济园区内3400多平方米的厂房及办公楼,同时对相关租金、违约金作了约定。后因凯楠公司欠付租金,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2017年4月,骏力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南湖区法院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合同,凯楠公司支付尚欠租金并在七日内腾退租赁房屋。

此外,双方还因新厂房的物权发生纷争。2015年11月,骏力公司投资对老厂房进行扩建,凯楠公司作为股东参与了新厂房的建造及装修。投入使用后,凯楠公司以参与建造、装修厂房的身份占用进行经营生产及出租,但收益没有分配给作为投资方的股东骏力公司。双方因此成讼,法院最终判决凯楠公司七日内腾退并返还给骏力公司。凯楠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申请强制执行后

  “赖账”公司仍“原地不动”

判决生效后,凯楠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吴某拒不履行义务。2018年10月26日,骏力公司将两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子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责令其履行法律义务、申报财产,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又不申报。

从受理该案至今年4月,法院先后四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但遗憾的是,被执行人却始终没有诚意履行法律义务。为了最大限度保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执行法官又多次前往凯楠公司,对吴某释法说理、耐心劝导,并充分告知不搬离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仍旧无动于衷,不履行判决义务,继续霸占着厂房进行生产、经营。4月27日,法院再次以公告形式要求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责令其限期腾退房屋,但被执行人置之不理,拒不搬离房屋,公然对抗法律权威。

拘留第二天

被执行人主动和解

为维护法律权威、提高执行威慑,南湖区法院决定对涉案厂房实施强制腾退。经过多次现场勘查,执行法官发现工厂面积大,生产区域有较多的设备和产品,生活区域有食堂和员工宿舍,物品杂、多、乱,大量工人仍在厂区工作、生活,清理难度较大,情况复杂,腾退难度大。为此,执行法官一方面进入厂区对工人们进行集中宣传,另一方面对承租户一家一户走访,告知厂房要腾退,向他们做好解释和安抚工作。

5月15日,就在准备强制腾退前几天,法院将被执行人吴某传唤至法院,进行最后的告知,同时对其予以司法拘留。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就在拘留第二天,吴某提出希望和申请执行人和解的意愿,经过半天的谈判,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将厂房继续租赁给被执行人5年,同时被执行人将自己在申请执行人处的股权转让给申请执行人。

  “涉及房屋、厂房搬迁等执行案件当事人情绪对立、矛盾激烈,一直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我们将对该类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果断采取罚款、拘留、查封等强制措施,打击拖延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给被执行人以司法震慑。”南湖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