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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13 信息来源:区法院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南湖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17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嘉兴市(五县[市]、二区)户籍。

具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曾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过刑事、行政处罚或者被开除、辞退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1)现场报名:凡有意向报名者,请填写好《南湖区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需粘贴照片)后于2021年5月17日--5月21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城东路418号)政治部(513室)报名;(2)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其他所需资料扫描件发至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邮箱(nhcourt@163.com)。

2、资格审(核)查:南湖区人民法院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查。通过资格审(核)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可进入考试环节。

3、考试:(1)笔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人数5倍的(即16人及以上)将进行基础知识笔试。报名人数不到16(即15人及以下)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人数未达到1:5的,所有报名人员均进入)。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言行举止、认知能力、逻辑思维、专业能力等。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4、体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参考人员放弃而出现缺额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5、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被聘用人员依法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有关待遇:

工资待遇根据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岗位实际和区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或面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南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3日


招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