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6万多元货款不付 对法院的生效判决视而不见 却有钱购买苹果手机13Pro、给游戏充值? 殊不知 这样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 因买卖合同纠纷,张某将陈某诉至南湖法院,法院判决陈某偿还货款61800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并支付实现债权的律师代理费及交通费合计6000元。判决生效后,陈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南湖法院随即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消费令等文书,并多次联系陈某,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陈某始终不履行,也未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 经调查,今年1月至8月,陈某使用的本人支付宝账户及微信账户进账流水合计140万余元,但陈某在未如实申报个人财产情况下,将部分钱款用于购买苹果手机13Pro、给游戏充值等消费。 法院认为,陈某的上述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另,陈某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履行完毕。
南湖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考虑到陈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也已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给付义务。最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
本案一方面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了义务,实现判决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另一方面提高了司法公信力,维护了司法秩序,对拒执行为起到了威慑作用,同时也警示某些妄图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应当端正态度、积极履行。 抗拒执行不可取,莫把法律当儿戏。在此提醒,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是公民和法人的法定义务,欺人终将害己,诚信方能长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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