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湖法院在办理一起涉及反诉的涉企纠纷时,及时了解双方企业的困难和诉求,搭建“调解+解保”高速通道,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并主动快速履行义务,获得了企业的点赞。
2021年7月,平湖某制造公司向嘉兴某自动化公司订购两套流水线设备。交付后,制造公司认为设备没有达到预期技术标准,要求自动化公司整改多次也未解决。于是,制造公司向南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销售合同,并返还已支付货款125.6万元和赔偿逾期付款损失。 自动化公司认为自己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设备,而制造公司提出的整改意见不属于合同约定的技术指标,自己愿意整改也是考虑到双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并应尽的合同义务,遂反诉要求制造公司支付剩余定做款31.4万元和后期整改费用8.5万余元。 本诉和反诉提起时,双方企业均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庭审调查,确定了案件的基本事实。在与双方当事人充分沟通过程中,了解到企业都在正常经营,生产销售规模较大、盈利情况较好,具备履行债务的能力,如果对双方企业长期财产保全,可能影响其正常的生产经营。若简单地就案办案,诉讼程序走完,双方会造成更大损失,相比判决繁杂的程序,调解更有利于双方定分止争,把对两家企业之间纠纷的影响降到最低。
因此,承办法官在厘清案件事实的前提下,以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为出发点,本着互谅互利的精神,迅速组织双方调解,帮助双方分析利弊取舍。最终,双方当事人均做出各自让步并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解除销售合同,自动化公司返还设备公司25.6万元,剩余100万元不再返还,已经安装的案涉合同的全部设备,由自动化公司自行拆回。 后双方均按约履行了调解协议确定的义务,法院也第一时间解除了对双方的财产保全,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本案中,法院通过高效推进调解协议的达成,依法快速解封企业账户,最大限度降低了保全措施对涉诉企业的负面影响,为企业发展解忧纾困。今年以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加大的背景,南湖法院在依法办案前提下,将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健康有序发展作为重要考量,为企业提供行之有效的纠纷解决方案,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不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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