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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合同签署有漏洞?法院发《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为企业“打补丁”
发布日期:2023-11-02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商家在提供线上租赁服务时,未仔细审核电子合同签署人就将产品邮寄给对方,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吗?近期,南湖法院向嘉兴某设备服务店发送《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针对性提示其在签订电子租赁合同时应注意的关键点,为预防诉讼风险打“司法补丁”。

2022年,嘉兴某设备服务店通过北京某租赁平台,分别将两台苹果11手机租赁给李某一、李某二。但当租赁期限届满时,李某一、李某二均未将手机归还给设备服务店,也未按照签署的租赁合同约定一次性买断设备。嘉兴设备服务店多次联系李某一、李某二,但两位均拒绝履约,无奈之下嘉兴设备服务店将两位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中发现,嘉兴设备服务店与李某一、李某二线上签订的《设备租赁合同协议》中,合同签署方李某一、李某二的签名均未体现完整签名,仅有姓氏“李”。在司法实践中,如合同签署方签名不完整,且对签字人身份缺乏证据佐证的情形下,会被认定为合同订立过程存在瑕疵,平添败诉的法律风险。

针对上述法律隐患,法院向嘉兴某设备服务店发出《企业法律风险提示函》,建议其在后续的租赁经营中,对于网络平台推送订单,严格审查合同电子签名,确保签名的完整性和客观真实性,确保签名与身份证姓名的一致性,以防不必要的法律风险。收到风险提示函后,嘉兴某设备服务店表示,将按照提示函的内容严格加强合同审查,并对法院一对一为其开出的“法律良方”表示感谢。

南湖法院始终注重延伸审判职能,今年8月部署并常态化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相较于白皮书和司法建议聚焦面上风险侧重管理职能不同,提示函更多基于服务定位聚焦具体问题并仅发送企业。两个多月来,点对点共向涉诉企业发送《法律风险提示函》107份,帮助企业堵塞管理140余个,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从而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