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历来最难说清。婚姻起步时无不是《浮生六记》里的“布衣饭菜,可乐终身”的期望,但有时,静好的岁月也经不起柴米琐碎,走着走着,却走到了《诗经》里“言既遂矣,至于暴矣”的境地。
这是一起涉及一对怨偶的追偿权纠纷案。小李和小王光是离婚诉讼就经过了一审、二审,小王还曾因夫妻共同债务起诉过小李,均已判决结案,可见双方矛盾颇深。这次则是小李起诉小王,要求小王承担他已还的共同债务的一半——5万元。
案件审理过程中,我分别与小李和小王联系。小李一开始态度强硬且执拗,但多次沟通后发现,此次的起诉只因为“气不过”:小李和小王原本的共同债务中,小李多还了债务,但小王却以为是自己还的比较多,甚至还起诉了小李。小李气不过,于是也起诉了小王。同时,我也从小王口中了解到,双方有两个婚生子,两人离异后,小王没有再婚。说到孩子,小王一度哽咽,谈话也无法继续,只能通过电话安慰鼓励。
“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是我们一贯坚持的原则。但这个案子我意识到,如果还以判决的方式进行,双方的矛盾可能无法缓和,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摸清情况后,我决定在庭审后组织“背对背”调解。庭审后我先找到小王,与她分析了诉讼风险,同时也告诉她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最受影响的其实是孩子。小王听到孩子,再次掩面而泣,并同意我提出的将5万元降至2.5万元共同承担的提议。
之后我又找到了小李的代理律师,当面打通了小李的电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希望两人能化干戈为玉帛,多为两个孩子考虑。小李也思潮起伏,随即也同意了我的建议。至此,纠结许久的矛盾顺利化解,两人之间的关系也逐渐缓和,我也收获了法官工作里的获得感和“小确幸”。
案结事了、定分止争是我们作为法官的职责所在,而调解,是法理情的巧妙融合——既要说理讲法,有理有据,令人心服口服;又要反复劝导,多做思想工作,为威严庄重的法庭增添了一份人情的温暖,以调解方式结案也能很大程度上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在调解工作上,我的做法是“三重”。
送达工作是审判工作的第一步,也是相当关键的一步。送达工作的及时与否、到位与否,直接关系到案件能否进行调解。在送达工作上,数字化给我们带来了直观的便利;集约送达则大大提高了送达成功率。除此以外,我也会通过案卷资料、通过当事人家人朋友、或者通过公安协查寻找联系方式,提高送达率。
“风清气正、不偏不倚”是取得当事人信任的关键,也是开展调解工作的首要条件。虽然我的额头没有月亮,皮肤也不黝黑,但我会以良好的衣着和精神面貌,给当事人良好的第一印象。其次,在调解中我会以我的专业知识给当事人更合适的建议,如有需要,我还会亲自去现场走一走,看一看,争取每个案子都做到秉公任直,以能动司法践行公平与效率。
人各有心,心各有见,调解的突破口在于思路。在与各方当事人的沟通中,我会努力寻找双方的利益关切点,找到平衡点,进而找到与双方有利的调解方案,促成调解。利用“一揽子”调解和分期付款调解相结合的方法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