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至,“讨薪”忙。为了能让广大群众安心过年,维护胜诉者合法权益,南湖法院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全力以赴根治拖欠工资问题,守护群众稳稳的“薪”福。
收到《预拘留通知书》 “老赖”慌了
“陈法官,谢谢你帮我拿回辛苦钱!”近日,马师傅拿着一面印有“清正廉洁服务 维护民工权益”的锦旗来到南湖法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事情还要从2022年说起。陈某是个小包工头,22年的时候雇佣了马师傅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工程结束后,马师傅发现陈某还欠付自己6800元劳务费未支付,于是将其诉至南湖法院。后经法院调解,双方约定陈某每月支付马师傅680元,分期付清。但是之后陈某一直未履行给付义务,无奈之下,马师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陈某,他均口头答应履行义务,但未实际支付。执行法官对陈某的财产进行查处,发现他名下除一辆已被其他法院查封的汽车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依法将他列入失信人员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12月,执行法官再次联系陈某,他随口说已经支付了马师傅3000元,但与马师傅核实后发现,陈某又撒谎了。为惩戒被执行人,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让被执行人清楚拒不履行义务的后果,执行法官向陈某发出了《预拘留通知书》,表示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履行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强制措施。
老陈看到《预拘留通知书》后,立即与执行法官联系:“法官,我立马付给他,不要拘留我!”随即将6800元转账给马师傅,同时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法院缴纳了1000元的罚款,案件顺利执行结案。
“最好的春节礼物”
“3年了,这笔钱终于拿到手了!这对于我来说是最好的春节礼物!”小汪拉着执行法官的手不住地感谢。
2018年8月,小汪被某文化公司嘉兴分公司以无故旷工的名义辞退,申请劳动仲裁后,裁决文化公司需支付小汪3.9万元经济补偿金。公司虽承诺会付款,却一直拖延,且因激烈的市场竞争,分公司宣布停止经营,这下小汪等不下去了,立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财产查处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文化公司嘉兴分公司因破产,已没有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可供执行财产。按照一般程序,小汪如果想要拿到赔偿金,需再向法院申请追加总公司为被执行人,追加成功后,再向执行法官申请执行总公司的财产,但这既增加了时间成本,又占用了宝贵司法资源。
为了让小汪能及时拿到赔偿款,了却他的烦心事,实现案结事了,执行法官联系到文化公司总公司负责人。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对小汪的遭遇表示同情,并同意由总公司来支付小汪的经济补偿金。
拿到经济补偿金,小汪的脸上洋溢着笑容,一大早就拿着一面印有“彰显公平正义 维护群众权益”的锦旗来到法院,就发生了开头的一幕。
半小时案结事了 申请人笑了
不到半小时就拿到赔偿款,詹师傅拉着执行法官不停地笑道:“法官,多亏了你!不然我和对方吵也吵不清楚,肯定又拿不到钱!”
2022年4月,詹师傅在嘉兴某工程公司工作时受伤,同年9月被认定为工伤。但因工伤待遇等问题无法与公司协商一致,詹师傅申请了劳动仲裁。经裁决,工程公司需支付詹师傅工伤保险待遇共计8万元。后因工程公司只给过1000元赔偿金就“消失”了,詹师傅为此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充分运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行措施,并迅速与被执行人工程公司的负责人王某取得联系,多次致电王某,但王某均置之不理。
年关将至,执行法官决定协同申请人一起,再次驱车前往工程公司。王某看到执行法官和申请人驱车来到,仍以没钱还款“卖惨”一再推诿,申请人也突然情绪激动,各说各的理。
随后,在执行法官的劝解下,双方冷静了下来。执行法官一面向王某释法明理,督促其主动履行,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一面再次与申请人核实金额,商量给付办法。最终,王某认识到了自己行为损害了詹师傅的权益,当场给付詹师傅2.8万元现金,詹师傅也同意年后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剩下的5.1万元,案件达成执行外和解。
南湖法院始终高度重视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坚持以穷尽强制执行措施为抓手,通过拓宽执行思路、创新执行手段、优化执行机制等举措,全力破解民生领域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