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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件!2000余万元!南湖法院执前督促显成效
发布日期:2024-06-27 信息来源:综合办公室


“感谢你们的付出,还好有你们,我们做生意的也多了一份安全感!”6月18日,李女士终于拿到了拖欠许久的2万多元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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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做蔬菜批发生意。2021年,被告小龙在李女士摊位采购蔬菜等货物,双方一直微信对账发货。但停止合作后,小龙却没有结算货款,李女士多次讨要均无结果,无奈之下,向南湖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小龙一直未履行调解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李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通过电话与小龙沟通,了解到小龙具有一定的履行能力,但一直心存侥幸拖延履行。

考虑到案件有履行可能,执行法官遂将案件纳入执前督促的范围并迅速联系了小龙:“如果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不仅会加重你的负担,你会被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逃避执行的根据情节轻重还会罚款、拘留,构成拒执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话中,承办法官对其严肃教育、释法析理,规劝小龙主动履行还款义务。随后,小龙也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立即将款项打给了李女士,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

为了进一步加强执源治理,健全立审执兼顾机制,南湖法院积极探索执前督促程序,由执行法官负责对被执行人释明法律、厘清义务、敦促履行,尽量将执行案件化解在正式立案前,推动构建“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执行工作新格局。

同时,对于一次性履行确有困难且有还款意愿的,法官在征得申请执行人的同意后,为双方制定有履行可行性的分期协议,并且告知被执行人逾期履行的法律后果,给予当事人“喘息期”。

执行工作承载了胜诉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最终期盼。今年以来,南湖法院累计督促成功256件,督促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下一步,南湖法院将不断做实执前督促,将执行工作前移,推动实现执行案件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治理转变,营造鼓励自动履行、支持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持续将融合“诉源治理+执源治理”工作做实做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