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莫道桑榆晚,为霞尚满天。我是一名退休老干部,一辈子都驻扎在村里、镇里,帮老百姓解决问题。2021年,我选择成为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人民法庭的一名驻庭调解员,用自己多年的工作经验,为推进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贡献力量。
化解矛盾,从倾听开始 我所面对的纠纷多是涉民生、家事纠纷,说白了就是市井街巷的纠葛、家长里短的矛盾。作为一名乡镇的调解员,我深刻体会到,做调解工作首先要学会倾听,做一名安静的倾听者,达到安抚当事人情绪、了解原委、找到症结的目的。 我记得是今年7月份的一天,刚到单位,我就遇到了自己的老邻居朱某。“老包,这个家我实在待不下去了,但放弃财产我不甘心!”一个上午在朱某断断续续地陈述中,我终于知道了他的来意。 朱某和汪某原来是夫妻,俩人90年代结婚后翻新了老宅,还育有一女。后来,双方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矛盾逐渐升级至无法调和,于2013年协议离婚。当时就房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朱某觉得房子是自己一手翻新造的,不肯搬离。汪某为了年幼的女儿能有个完整的家,默认与朱某居住。但朱某和汪某仍争吵不断,情绪激动起来,家里的锅碗瓢盆总要遭殃。村里的调解员也与俩人多次沟通,但双方因多年积累的矛盾互不相让,均没有调解成功。 “这个房子她要是一点都不肯给,我就跟她没完!”说到气愤处,朱某放出了“狠话”。我连忙劝慰他,“不至于不至于,大家好好商量,总能解决。”随后,我又了解到,朱某准备起诉汪某分割房产,但起诉书不会写,想到我在法庭做调解员,就直奔这里来了。 了解到朱某不会写诉状,不知道立案流程,我随即带着他来到立案大厅,工作人员一步步教他立案。“相信法律,会公平公正地划分这个房子的。”立案后,我安慰朱某,让他安心回家。 随后,我考虑到案件双方当事人积怨较深,一不小心冲突可能会升级。为更好地从法理上疏通矛盾,我来到了邬勤怡法官的办公室,希望她能从几十年的审判经验中给我一些建议和启发。邬法官在听完我的叙述后,立即将分家析产的法律知识告知于我,随后又谈了谈自己调解类似案件的经验,考虑可以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出发,将矛盾化解到实处。
做调解工作要走到群众身边,才能走进他们心里 百姓事无小事,农村里的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引发的。不同的矛盾,要用不同的方法调解,走进当事人心里,从“唠家常”中寻找突破点,学会换位思考才能收获信任。 在查阅相关法律文件后,第二天一早,我来到了朱某家中。二层的楼房充满了生活气息,地面还能看到一些玻璃碎片。朱某和汪某见到我来,立即将我迎了进去。 我首先向双方说明了来意,希望双方能心平气和坐下来,谈谈自己的心结。在交谈中,我了解到,汪某是愿意将部分房产给予朱某的,但以前朱某的种种行为实在让她咽不下这口气。朱某则表示,自己跟汪某结婚生活几十年了,当年建房自己出钱出力,不想晚年只能流落街头,说着又激动起来。 眼看双方又要争论不休,我连忙拉开双方,分别安抚情绪,通过自身见闻及调解经验,苦口婆心地给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吵架并不能解决问题,自己年纪也一大把,气坏了身体可得不偿失”,“你们也一把年纪了,女儿都这么大了,再闹下去,何时是个头?”我先与两人唠家常,将剑拔弩张的气愤缓和下来。随后,我适时提出调解方案,将二层楼房最东边的一间房和楼下三间辅助用房分给朱某,汪某和女儿分得剩余房产,双方在房间位置上互不打扰。双方没有当场表态,但态度有了明显的缓和。 第三天一早,我再次来到朱某的家中,组织了第三次调解。经过一天的思索,二人终于同意了调解方案,签订了调解协议,并在之后的两天内履行了调解协议内容。
学海无涯,用一辈子深耕百姓事 学海无涯,在调解之路上,我始终坚持学习,提升自己的调解技能,了解更多法律知识,以主动、积极、扎实的学习态度和劲头,边干边学,实现了“按人之常情调解”到“情理法交融调解”的转变。2023年,我共调解案件94件,调解成功71件,调解成功率75.53%,位居南湖区各镇街调解员之首。这些成绩是对我的鼓励,更是对我的鞭策。我将化“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坚持走到矛盾纠纷原发地,不漏过任何细枝末节,以条分缕析的说理化解双方矛盾。 老百姓的事在外人看来可能是“鸡毛蒜皮”,但对于当事人来说可能就是天大的事,所以事事都不能忽视。如今虽然年龄越来越大,但只要我身体允许,我就会一直坚持在调解的路上,为乡里乡亲和睦相处作出自己的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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