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保障
南湖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
发布日期:2015-04-30


南湖区人民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
 
一、基本情况简介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位于嘉兴市城东路418号,审判大楼面积11000㎡。现有政治处、办公室、立案庭、刑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知识产权庭、审判监督庭、简案庭、执行局、执行综合科、执行实施科、执行监督科、法警大队、书记员室等16个内设机构;凤桥法庭、新丰法庭、工业园区巡回法庭、长水巡回法庭等4个派出机构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293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86.99万元,政府基金助补收入45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2936.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71.99万元,项目支出46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5年支出预算,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行政运行2294.38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法院-诉讼费安排的支出450万元,用于政策性业务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2.61万元
(四)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5年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5年安排公务接待费15万元,用于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201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费13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过路费、维修费、燃料费、保险费等,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